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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29   点击: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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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长期护理保险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医保问题,因为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长期护理服务成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最重要的需求。山东省是国家长期护理保险的两个重点联系省之一,我市为解决日益突出的社会化医疗照护问题,探索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让参保享受相应的医疗生活护理服务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长期护理保险的具体内容。



长期护理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中断(终止)参保的,自按规定补足应缴未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纳入护理保险保障范围。


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护理保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10元标准筹集。其中,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中划拨60元,从财政补助和福彩公益金中划拨15元,从个人帐户中划拨35元(未建立个人帐户的由个人缴纳)。


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参保人因疾病、年老、非因工外伤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经医疗专家按照《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等级评估表》评估后,失能等级评定为五、四、三级的,可申请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有几种形式?



护理保险服务有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居家护理三种服务形式。医养结合护理是指设置专护病房,为参保人提供长期连续护理服务;社区养老护理是指养老定点护理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长期连续护理服务;居家护理是指定点护理机构派护理人员到参保人家中上门提供护理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是什么?



参保人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护理服务费用,报销比例为75%,不设起付线。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护理根据评估等级实行限额据实报销,居家护理根据评估等级和服务时间据实报销。由定点护理机构与参保人结算。


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步骤是什么?



参保人向所属地医保经办大厅长护窗口提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申请。入住定点护理机构的参保人,由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居家参保人由代办人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医疗专家现场评估,作出评估结论。评定失能等级为五、四、三级的,即可享受护理待遇。评估未通过的,6个月后认为伤病情加重的,可再次申请。


申请长期护理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失能评定表》、参保人相关病历及诊断证明、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通过评定的参保人,怎样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符合长期护理条件的参保人,应与定点护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自签订服务协议次日起按规定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职工、居民身份转变后待遇有何影响?



职工医保参保人转换为居民医保参保人的,自转换次日起不再享受护理保险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转换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符合享受护理保险待遇的,实行6个月的过渡期制度,自转换次日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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