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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发布时间:2019-09-27   点击:1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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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入院手续

1.门诊医师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住院证,患者或家属需持入院证和患者身份证(医疗保险患者请携带社保卡)到病房一楼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2. 患者办理住院登记时,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婚姻状况、民族、职业、现住址、户口地址、出生地址、籍贯、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入院时未即时联网,请在住院3日内到住院处办理住院联网登记手续。否则超时后果自负。

4.住院处根据入院证上填写的金额收取住院预交金,在住院治疗时从预交金中扣除所需费用,预交金不足时需及时补交,以免影响正常治疗。交费方式可用现金、银行卡、支票、微信、支付宝、健康淄博公众号等均可。(交费后请保留好预交金收据,作为出院结账凭据)

5.办好上述住院手续后,请及时到住院科室护士站办理入科登记,由护士站安排床铺住院治疗,并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

住院须知——出院手续

1.出院时,首先病房科室护士为患者办理预约出院。

2.然后,患者或家属必须持所有住院预交金收据(医疗保险患者同时携带医疗保险住院登记告知单和社保卡)到住院处办理医保结算和出院手续,否则不能办理结算。

3.若医保患者办理完出院手续后需要复印发票进行二次报销,请携带患者身份证(二次报销为商业保险的,请携带保险公司出具的介绍信)到住院一部3号窗口办理;需要打印住院费用明细汇总的请携带患者身份证到住院一部3号窗口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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