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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血透100”贫困家庭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项目
   发布时间:2019-03-26   点击:1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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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血透100

贫困家庭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项目

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血透100”贫困家庭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医疗救助工作,减轻贫困尿毒症患者家庭经济负担,经市慈善总会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协商,现就开展“血透100”贫困家庭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发挥慈善总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保护爱心单位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缓解贫困尿毒症患者家庭经济压力,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强他们战胜病魔的信心,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救助原则

(一)坚持“救急难”原则,减轻贫困尿毒症患者家庭当前经济压力。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慈善。

三、实施时间

2019314-1231日。

四、资金来源

通过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捐赠资金和市慈善总会配套救助资金的形式,共同设立淄博市慈善总会“血透100”救助基金

五、救助对象

淄博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中,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贫困家庭中的尿毒症患者,均可申请救助。

六、救助办法及标准

利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医疗平台,以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慈善专项基金救助、项目定点医院资助、患者承担余额相结合的办法,对自愿申请且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尿毒症患者实施救助帮扶。

符合救助条件且通过市慈善总会审批的贫困患者,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血液净化科进行血液透析治疗,项目受助患者结算时经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150元的,由基金按照每次透析最高救助150元;个人自负部分不足150/次的,据实救助。自然年度内每人最高可享受救助100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享受同等救助政策。

七、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为方便受助患者,缩短申请时间,简化救助流程,凡通过“血透100”项目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简称:院方)透析一年以上且继续接受项目救助的患者,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院方汇总人员名单并盖章,报市慈善总会审批。首次申请项目救助的患者,按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尿毒症患者,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慈善总会或所属市级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淄博市慈善总会“血透100”项目救助审批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同时提供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低保家庭患者,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城乡家庭贫困患者,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贫困证明;市属及以上单位困难职工家庭贫困患者,提供所在单位工会出具的贫困证明。

(二)分级审核

1、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持申请材料,直接到市慈善总会进行审核;

2、城乡贫困家庭尿毒症患者,持申请材料,经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审查后,到所在区县慈善总会审核;

3、市属及以上单位困难职工家庭尿毒症患者,持申请材料,到所在单位工会审核。

(三)慈善审批

市慈善总会对所报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对于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做出解释后,材料退还申请人。

(四)项目治疗

申请人持经市慈善总会审批的《淄博市慈善总会“血透100”项目救助审批表》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按照国家医疗规范程序进行治疗,享受项目救助政策。

(五)结算救助

项目受助人结算时,院方按照救助标准先行垫付救助金。

年内院方与慈善分两次结算,院方分别于620日和1220前,向市慈善总会报送项目受助对象名单资金使用情况,经市慈善总会审核无误后,与院方进行项目结算。

(六)材料存档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含附件)由市慈善总会存档;《淄博市慈善总会“血透100”项目救助审批表》分别由市慈善总会和院方存档。

(七)救助公示

项目救助对象信息,由市慈善总会按季度通过市民政局网站、市慈善总会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八、项目管理

(一)2019年“血透100”项目,实行《2019年“血透100”项目救助证》(以下简称《救助证》)管理;

(二)《救助证》由市慈善总会统一印制,院方按照市慈善总会审批的《淄博市慈善总会“血透100”项目救助审批表》,填写《救助证》,由院方集中管理;

(三)受助患者每次透析完成后,院方与受助患者在《救助证》上盖章和签字(按手印)确认,作为费用结算依据;

(四)达到最高透析次数或协议期结束日止,《救助证》废止,由院方统一留存保管;

(五)院方建立慈善志愿者实践基地,开展“血透100·爱心100%”慈善志愿服务活动,为血透患者提供精神慰藉、就医帮扶、人文关怀等服务,宣传慈善文化。

九、项目要求

(一)“血透100”医疗救助贫困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项目按年度实施,原则上救助总人数为242人,按照申请先后顺序依次确定,额满为止;

(二)第一季度为项目集中申请、审批办理时间。项目救助政策仅限在审批的自然年度内使用。若超出自然年度,自动废止,下年度重新申请;

(三)同一患者不得同时享受省、市慈善总会相同救助政策;

(四)院方应严格按照项目救助标准对受助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对医疗救助过程和救助质量负完全责任。如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由院方承担法律责任;

(五)“血透100”项目的开展和基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管审查;

(六)接受上级慈善机构工作指导和医疗资源、慈善项目援助。

附件:淄博市慈善总会“血透100”项目救助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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