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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晚报头条】退役军人就医减免20%——淄博市优抚医院推出系列优惠、减免政策
   发布时间:2022-04-24   点击: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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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提升 走在前列”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邀请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向社会发布高标准建设淄博市优抚医院和全市优抚政策落实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随着优抚对象的不断增加和孤老优抚对象逐年增多,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筹划推进市优抚医院建设,于2021年底正式挂牌成立。


  体检项目减免20%,门诊就诊减免20%,急诊就诊减免20%,住院治疗减免20%。4月21日,记者从淄博市优抚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获悉,该院推出系列优惠、减免政策,惠及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17余万人。



退役军人凭证减免20%


  今年3月份,淄博市优抚医院出台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实施办法》,自3月1日起,我市优抚对象在优抚医院就医时,凭有效证件可优先挂号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并享受四个方面医疗优惠减免:

健康体检方面:

  健康体检项目在标准定价基础上减免20%。

门诊就诊方面:

  1、免收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专家挂号费、专家诊疗费。

  2、检查项目(超声检查、CT扫描、磁共振扫描、胃肠镜检查等)、治疗项目(注射类、理疗类、中医项目、康复治疗等)费用减免20%。

  3、中药饮片(不含中成药和中药颗粒)及自制剂减免10%。

急诊就诊方面:

  1、免收急诊挂号费、急诊观察床位费。

  2、检查、治疗项目费用减免20%(优惠项目同门诊)。

住院治疗方面:

  对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进行“一站式”结算,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扣除费用结算清单中的自费金额后减免20%。


优抚对象惠及17余万人


  淄博市优抚医院优抚对象有哪些人群?优抚对象指城乡常住居民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60岁老兵、老烈子等17余万人。

  残疾退役军人到优抚医院就医时,可享受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等服务,享受优惠体检、住院等服务,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费。

  享受医疗待遇的优抚对象在优抚医院就诊,除享受优抚对象待遇外,还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报销的个人医疗费用结算时给予一站式结算报销。优抚医院可为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巡诊服务,巡诊时,根据诊断情况免费送药。


关爱退役军人医疗保障为己任


  2021年12月29日,淄博市优抚医院挂牌成立,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甲中西医结合公立医院,致力于为优抚对象和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结合特色医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主要承担全市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康复、防治网络建设和巡诊工作;承担全市伤病残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短期轮养工作;承担全市孤老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的集中供养工作;承担全市优抚对象矽肺病、职业病的诊疗工作,开展全市优抚对象健康查体和诊疗服务,建立优抚对象健康档案;承担全市退役军人的诊疗服务和过往部队的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协助做好战时和应急医疗保障,承担伤病员的救治等工作。

  为推动优抚医院高质量发展,中西医结合医院现有医疗资源基础上,增设光荣院、优抚部和养护部3个内设机构,升级信息化建设、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出台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实施办法》;规划了优抚医院肿瘤绿色防治中心(山东)项目和优抚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项目。

  淄博市优抚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书记王军玮对记者说:“我们将始终以做好退役军人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为己任,全面打造优抚医院中的模范医院,切实让政府放心、让优抚对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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