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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住院患者须知(关于疫情期间探视)
   发布时间:2021-02-09   点击: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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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避免院内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现对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作出以下规定,请您理解并给予大力支持:

一、非必要,不陪护。有自理能力的患者,不陪护,确因病情需要,每位住院患者原则上只固定一人陪护(危重患者最多两名),且核酸检测为阴性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确需更换时须经主管医生同意且后续陪护人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登记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信息后方可更换。

二、陪护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制度,签署医院流行病学史确认书,陪护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不随地吐痰,不共用毛巾、餐具,病室勤开窗通风,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做好个人健康检测。如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或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者请勿陪护,并报告医护人员。

三、各病区已安装门禁,患者及陪护人员无故不得离开病房,有需要时凭发放的患者或陪护人员手腕带进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四、谢绝下列人员来院陪护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2)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3)周围有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4)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5)黄码、红码者。

五、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在疫情尚未解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建议您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

住院期间禁止探视!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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